争做文明市民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倡 议 书
 

 

尊敬的象山辖区市民朋友:
  您好!
 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、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建设和谐桂林的重大举措,是造福于民、惠及百姓的“民心工程”,对于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市民的整体素质,扎实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,建设美好桂林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。作为桂林市市民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,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;作为桂林的主人,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,为桂林增光添彩。为此,我们倡议:
  1、文明养成从我做起。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作为城市的一员,我们有责任、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,为自己带来愉悦,给别人带来温馨,为城市增添亮色。要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,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《桂林市文明公约》,养成好学习、重礼仪、讲文明、守公德的良好习惯。
  2、团结友善从我做起。我们有幸共同生活、工作在这座美丽的城市。让爱心、善心与我们同在。“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”,在别人遇到困难时真诚关心,伸出援助之手,帮助他人,共同营造互相关爱、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,做一名友善的桂林人。
    3、告别陋习从我做起。文明在口中,不说粗话脏话,不随地吐痰,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,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;文明在手上,不损坏公物,不乱扔杂物,不乱贴乱画;文明在脚下,不乱穿马路,不踩踏草坪;文明在门前,搞好门前“三包”,保持环境卫生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,使桂林市的市容环境更加优美整洁。
  4、文明出行从我做起。“关爱生命,文明出行”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心声。树立文明交通意识,自觉维护交通秩序,文明礼让,和谐出行,驾车行路按标志各行其道;行车不闯红灯,不违法变更车道,不争道抢行,不违法鸣喇叭,不酒后驾驶,不乱停乱放。形成“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,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,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”的文明交通风尚。
  5、志愿服务从我做起。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,“奉献、友爱、相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体现了我国扶危济困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。欢迎您踊跃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,奉献他人,快乐自己。
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,建设和谐桂林,争做文明市民,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我们责无旁贷!您的形象就是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,您的一份热情,您的一份努力,您的一份辛劳,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!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,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的号召,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,为了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,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和谐,贡献我们的力量吧!
  桂林将因您而美丽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桂林市象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一年三月

 
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知识

一、全国文明城市定义
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,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,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,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
二、全国文明城市标准
组织领导坚强有力,创建工作机制健全;思想教育深入细致,道德建设扎实有效;创建活动蓬勃开展,人民群众广泛参与;党政机关廉洁高效,社会风气健康向上;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,社会事业全面进步;社会治安良好,社会秩序井然;基础设施较为完善,生态环境优良;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,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。    
三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
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,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;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,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;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、得民心的利民工程、实事工程。
四、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
测评体系包括“基本指标”和“特色指标”。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,共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、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、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、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、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、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、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九大项,36个子项,126个小项,分值为100分。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、城市整体形象,共有4个子项,分值为12分。
五、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
(一)市民要关注要知晓。
(二)市民言行要文明、人际关系要和谐。
(三)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。

社会主义荣辱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宣传标语口号
以热爱祖国为荣、以危害祖国为耻;    创全国文明城,做文明桂林人
以服务人民为荣、以背离人民为耻;    说文明话,办文明事,做文明人,创文明城
以崇尚科学为荣、以愚昧无知为耻;   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建和谐魅力新桂林
以辛勤劳动为荣、以好逸恶劳为耻;    社区是我家,文明靠大家
以团结互助为荣、以损人利己为耻;    让城市靓起来,让市民雅起来
以诚实守信为荣、以见利忘义为耻;    公德装在心中,文明贵在行动
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;    手拉手、心连心,共建全国文明城
以艰苦奋斗为荣、以骄奢淫逸为耻。    呵护未成年人就是呵护未来

桂林市民“十不”行为规范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桂林市民文明公约
不乱丢乱吐;不粗言秽语;       热爱桂林,建设名城;五爱四有,礼貌文明;
不破坏绿化;不损坏公物;       人格自重,国格共珍;遵纪守法,见义勇为;
不乱穿马路;不乱贴乱画;       弘扬公德,服务热诚;团结友爱,拥军优属;
不乱停乱放;不乱摆乱卖;       尊师重教,敬老爱幼;计划生育,风俗更新;
不污染河道;不乱搭乱盖。       爱护公物,保护风景;美化环境,整洁卫生。